比賽名稱: | 第五屆全港小學數學挑戰賽(2018-2019) |
主辦機構: | 香港教育大學數學與資訊科技學系及香港天主教教區學校聯會(中學組)合辦,教育局課程發展組(數學)支援 |
決賽日期: | 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日(星期六)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報到 |
決賽時間: | 個人項目:上午九時至上午十時 組別項目:上午十時四十五分至中午十二時 |
決賽場地: | 1. 香港島區、九龍東區和九龍西區:聖安當女書院 (九龍油塘高超道1號) 2. 新界東區、新界南區和新界西區:天主教崇德英文書院 (新界元朗洪水橋洪德路一號) |
組 別: | 小四組、小五組、小六組 |
試題語言: | 中英對照 |
費 用: | 全免 |
決賽內容: | 第一節、個人項目: 每位參賽者於45分鐘內完成運算及解難題目,總分為100分。 |
| 第二節、組別項目: 每隊4名同學比賽,於45分鐘內以協作形式,完成解難題目,總分為400分。 |
決賽類別: | 1. 個人賽:個人賽決賽者須完成「個人項目」 |
| 2. 團體賽:團體賽決賽者每名隊員須完成「個人項目」及「組別項目」 |
決賽名額: | 初賽包括六個分區,每個分區成績首十名的參賽者會獲邀參加決賽。 |
報名參賽: | 學校需於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(星期五)之前填妥hkpmc.cswcss.edu.hk的網上報名表。 |
轉換隊員: | 1. 個人賽決賽者如未能出席,則作棄權論,不可由其他學生入替。 2. 團體賽決賽者不能轉隊。另外,不足四人之隊伍會被取消資格。 3.團體賽隊伍其中一名成員如未能出席決賽,缺席者必須具合理原因,才可以由入替者取代。如有團體賽決賽者未能出席而希望轉換隊員,請於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或之前 在網上報名表填寫入替者的資料,否則不予受理。 4. 每隊決賽隊伍只限轉換一名隊員,入替者不可由其他決賽隊伍轉入該隊,亦不可由較高年級的學生入替。 |
計分方法: | 1. 個人賽:個人賽決賽者於「個人項目」所得之成績。 |
| 2. 團體賽:以隊伍作單位,總分由隊伍於「組別項目」得分及該四名組員於「個人項目」之得分相加而成。 |
決賽獎項: | 1. 個人賽:優勝者將由全部六區之個人賽決賽者中選出。 2. 團體賽:優勝者將由全部六區之團體賽決賽隊伍中選出。 所有獎項詳情請參閱本網頁內「決賽獎項」的分頁。 |
比賽規則: |
- 參賽者須穿著整齊校服。
- 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應帶備准考證及身份證/學生證/手冊,以便核實資料。
- 在比賽過程中,參賽者必須將准考證放在桌上。
- 參賽者於比賽期間應帶備所需的書寫工具(如深色原子筆或鉛筆等)及其他文具(如橡皮擦、塗改帶等)。
- 於比賽期間必須關掉所有手提電話、通訊工具或其他響閙裝置。
- 比賽以筆試形式舉行。
- 參賽者須於限時(個人項目:45分鐘、組別項目:45分鐘)內完成試卷。
- 於組別項目中,不足四人的隊伍會被取消團體賽資格。此外,組別項目所有隊員必須已參加「個人項目」,否別成績不會計算入團體賽內。
- 在答題紙上填寫學校名稱、參賽者之中文姓名、參賽者編號、年級及座號。
- 參賽者於比賽時只准使用大會提供之草稿紙。
- 參賽者不可於比賽中使用計算機。
- 每題只需填寫答案,不需填寫步驟。
- 參賽者需把答案填寫在大會提供之答題紙上,否則不予評分。
- 除特殊情況外,參賽者於「個人項目」及「組別項目」不能提早交卷或離場。
- 參賽者於個人項目中須獨自完成試卷,於比賽期間不得與其他參賽者交談。
- 違反比賽規則者有可能被取消參賽資格。
- 參賽者如對比賽過程或試題內容有任何疑問或爭議,參賽者須於當天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,否則不予受理。大會保留是次比賽的所有最終決定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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決賽結果: | 於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前於網上公佈 |
決賽頒獎典禮: | 容後公佈 |
比賽內容如有任何更改,大會不會作個別通知,將透過 http://hkpmc.cswcss.edu.hk 發佈,一切以網上最後公佈為準,敬請各位老師與同學留意。 |